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8  动态浏览次数:1462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28号)精神,按照《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校学〔2014〕113号)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公司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参见附件1),并完成规定义工时数(大一年级、新入库员工不参加义工时数考核)(参见附件2)。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学院根据学校下达指标,结合员工家庭经济状况,分2300、3300、4300元三档进行资助。资助经费分秋、春两个学期发放。

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江苏省员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信息(参见附件3),必须按照国家助学金4300元档进行资助。由学院在江苏省员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新增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信息,同标准执行。

二、名额分配

员工工作处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下达给公司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指标名额,参照各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员工总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总数的权重(学院本科生总数权重为0.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总数权重为0.7)按比例进行名额分配,新生例外。

三、评审程序

员工登录学校信息门户或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微信企业号,点击“一站式办事大厅”,选择“国家助学金申请”模块,完成国家助学金线上申请(移动科大中亦可以申请),各学院需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学院将初审通过的建议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中出现有异议的员工,学院必须进行认真核实,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报员工处助学管理科。

员工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议,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报送的材料退回重新填报,对不符合申报资格的材料进行删除,同时核减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指标。审议结束后,员工处将资助名单报校领导审批,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材料申报要求

各学院于11月23日前完成国家助学金评审信息系统内报送工作,并于11月25日前将检验无误的国家助学金模板(附件4)报送助学管理科。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严格审核并核对员工基本信息,在系统录入环节保证各项数据准确,避免因数据信息填写错误而取消资助资格。

2.学院上报建议名单及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分配指标,国家助学金发放严格按照《江苏省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方案执行,分学期足额发放给受资助员工。

3.建档立卡员工必须按照国家助学金最高档4300元标准给予资助,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资助标准。对于主动放弃受资助的建档立卡员工,必须有具体放弃说明。

4.学院应及时将评审结果从系统中导出,并按照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国家助学金模板采集字段要求导入员工个人信息。

 

 

 

304永利集团官网入口员工工作处

2020年11月10日